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顺利实施,现就相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岗工勤技能人员,涵盖交通、建筑、信息技术、机械维修等多个行业领域。考核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具体范围以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目录为准。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覆盖相关岗位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操作技能考核侧重实际动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考核方式采取笔试、现场实操或模拟任务等形式,具体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各市(县)负责实施。
三、时间安排
全省考核工作定于2020年10月至12月分批进行。各市(县)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报名审核,并于10月15日前将考核计划报省厅备案。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县)另行通知。
四、考务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规范考场管理。考核现场须配备监考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维护考核公平公正。
(四)强化安全保障。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突发事件,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
五、结果认定与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证书作为岗位聘用、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各市(县)须在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公示和证书发放工作。
六、其他事项
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媒体和信息化平台,广泛宣传考核政策,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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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0 01:30:22